於後生緣廣說,「Pacchajāta」是對身等(四生色身)的緣法,於此(身)已生起而达住時生起。
「Purejātassā(先前的)……」是比其等(名法)生起更早生,已生起而到達住时(的色法)。
「Imassa kāyassā(此身)……」是四等起、三等起大種及其所造色之身。
另外,这里说「三等起之身」,应了知没有包含食等起色的原因是自梵眾〔天〕等等开始时就没有。
以上是本文的注释。
然而这里所说的後生緣(缘法),略而言之,是不含無色界果报以外的四地的非色蘊。
它们以善、不善、果报、唯作的本性而分別為四種,如是此處由种种方式而分别应当了知。
然而于此五蕴有的分別之中,四地生(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及出世间界中)的善及不善者,是依生时剎那過後而達到住时的四等起、三等起之色身为後生緣。
于果报应排除結生果报,除此以外,欲界色界果报它们是以一向为後生緣。(的缘法)
于五蘊有所生之出世間果报它们也是後生緣。(的缘法)
于五蘊有所生之三地(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)唯作也同上文所提及的(性類之)身者为後生緣(的缘法)。如是,应了知此处由緣所生(法)而判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