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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这句“名色缘六入处”,三蕴为“名”,所依、大种和其他等为”色“。而这些名色所综合代表(了其他)的名色法,是 如同它们那样的六入处之缘。在此,作为六入处之缘的名色而言,名是以受为始的三蕴,而色应理解为包括在自身连续性中的那部分,也就是四大种、六所依、命根。故应知:“所依、大种和其他等为色“。而名、色和名色所综合代表的“名色”,应理解为第六处及六入处所综合代表的“六入处”之缘。为何呢?因为在无色的有中,名法仅为六处(即意处)的缘,而非其他任何处的缘。因为在《分别论》 中说道,“第六处以名为缘。”此处可能有
“知晓你的信与戒”。 这是世尊居住于Jetavana时,提到一位杀了野天鹅的比库后所讲的故事。两位朋友来自savatthī,他们出家并达上后,通常一起四处行走。有一天,他们来到aciravati。沐浴之后,他们站在沙滩上晒太阳,愉快地交谈。这时,两只野天鹅从他们头上飞过。其中一位年少的比库捡起一块石头说: “我要击中一只天鹅幼崽的眼睛!” 他说。“你做不到的。”另一位比库说道。“我能做到,不仅如此,我还能随意愿击中这只或那只眼睛。” 第一位比库说。“这个你也做不到。 ”另一位比库说。“那样的话,你留心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