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"所指的是非色命根"句中,因为是混杂着(色命根)的状态,所以意味着“就总体来说不能排除命根作为全部的情况”。
“**对于诸互不分离的(俱生相应)法**在这里它的意义是——诸色与非色并非互相表达为不可分割的,即诸非色的诸根缘形成,缘的诸其它选择,眼等等,在自身存在/可见的刹那对于诸互不分离的(俱生相应)法是不遍及根缘性的,(它们)应是根缘。
而凡是对于诸互不分离的(俱生相应)法是不考虑为根缘的,其在自身存在的刹那对于他们不是所谓不遍及根缘性的。
而如果女根男根对于性等是根缘的话,则对于诸avinibbhuttā那些也是。
”色对于色,或非色对于非色,显而易见的的根缘是存在的。
这种情况下,由于以女男二根不可分辨性,若在母胎中存在性别,(女男二根)对他们来说才会遍及根缘性,(所以实际上)并非遍及。
而对于其它的来说,那些是俱生的正因为不是作为种子故不遍及,因此对于以入胎而特别区分的情况,那些性别的互不分离及其它的相同的诸色聚法来说,由于根缘性的不遍及,所以那些(俱生的)不是根缘.
某些人(认为)那些女男二根作为它们的种子的诸性别由于作为非究竟法,则他们希望在胚胎时期诸性别符合那样的成为存在的事实。
在所说的以出身方面的方式分类中,善的出身在无色界中就是应被保持为物質境界的良善的,即所说的“除了物質境界的良善以外,其余的善和不善…“
而paṭhamalokuttara和domanassayutta,分别不是一生或者一地,即在无色界中,非正在获得的就不是已建立的。
就在因等诸如“出世间善因如此,不善因如此……”中,应该也是这样的方式构成。
”在住立的刹那“,这个就是所说的关于色命根的俱生缘性的存在。
而在生起刹那它的根缘性是不可阻止的。
所以将会说“依靠无记法……对于诸无想有情天,依靠一个大种……根缘类似于业缘。
诸无想有情天的根缘,因为对于正在生起的色是色命根,所以不存在其它的根缘;
以及在五蕴转起时对于已作色(也是如此)。
六个相关章节,就是抓住生起的刹那之后转起,这样做之后后生缘在这些(章节)中不是按顺序存在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