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选出第一自恣邀请戒的文句。来讲解自恣邀请的形式。
威仪:是站立,行走,躺卧,坐下四种姿势的其中一种之意。
pācittinatirittakaṃ=pācitti+anatirittakaṃ
如果比库坐着,臀部的远端开始算,如果站立,从脚跟的末端开始算,如果躺着,从肋骨开始算。除了施主已经伸出的手。以最靠近[接受者]的肢体来测定距离。
满足有五个必要条件,知道吃,知道食物,在伸手所及之内带来,知道拒绝。这是圣典中所说的满足的五种必要条件。
现在来讲解米饭等五种食物。
kaṅgu:小米包括白色,深红,黑色的。
varakacoraka是包涵在varaka里的。sāliya是包涵在nīvāra里的
不过,如果丢进滚开的水中煮了之后,供养。就是属于yāgu类。
炒粮,七种谷物取得之后大火炒制烘烤,再将那些谷粒捣了之后研磨成谷粉。
相当于烹煮或烘烤的晒干的米粒研磨成的谷粉不算炒粮
yavasambhava:不过由其他的豆类等制作的面食不会导致足食。
udakasambhava:螃蟹,??,牡蛎等等也包含在内。
如果粥和鱼和肉放在同一个容器里,咀嚼。如果他并非正在咀嚼时拒绝其他人的足矣导致满足的东西,不构成满足。
在已经吃完时,如果嘴里没有剩余食物,那时拒绝也不构成满足。
如果钵里有剩余食物,嘴里没有食物,没有吃的意图。在去了其他的地方之后又想吃了。在那时拒绝,也不构成满足。
食物:五种食物中的任何一种。
食用是指食用如法的与不如法的食物。
禁止(nisedhayaṃ):以身体带来,用晃动手指或皱眉,或生起的向下看或以身体拒绝或说“够了”或说“我不会拿取”或“别分发了”或说“走开”或以等等的方法拒绝。
如法的(kappaṃ):拒绝如法的食物成为满足,拒绝不如法的肉或食物不成为满足。
为什么呢?
在应该可拒绝的情况是有控制力的。
如果正使用如法食物的人拒绝不如法的食物,不会成为满足。
为什么呢?
它应该被拒绝。
现在来讲解tannāmena的含义
如果说“你们拿来粥,你们拿来”这种拒绝不构成自恣邀请
为什么呢?
因为有鱼和肉存在的事实。
现在来讲解不构成自恣邀请的“lājā”等等
在这里lājā和taṃsattubhatta:是指lājā和用lājā制成的以炒粮制成的食物。
帶魚和肉的面点会構成自恣邀请,因此要說suddhakhajjaka。
bhaṭṭhapiṭṭha:用生的面粉烘培成的。
rasayāgu:有味道的粥。
suddhayāgu:不混杂肉等的粥
从座位站起来之后不应做余食法。
如果足食后比库不从座位站起,可以做余食法。
abhuttena ca bhojanam:凡是以五种食物其中之一,甚至只是草叶之量,也不能吃。因此也不能做余食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