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条:在不滿之心上的想為不滿想,「有那(不滿想)的人為心存不滿者(ujjhānasaññī)。在此(學處)即使生病也无法脫(罪)。“我將給與(他)”或“我將令給與(他)”而觀看者,以及(假如)非心存不滿者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