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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随注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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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法品注释

Author: deepseek @ visuddhinanda

十一法品注释

  1. 在十一法中:十一是指黄门等十一类人。
十一双鞋是指十双宝石所成,一双木鞋。
然而,草鞋、芦草鞋、树皮拖鞋等,都归入木鞋一类。
十一钵是指连同铜制或木制的,与十种宝石所成的一起。
十一衣是指全青等十一种。
乃至三次是指随顺被举罪者的比丘尼、八僧伽婆尸沙、阿利咤、暴恶迦利等。
十一障碍是指“女人、无相”等。
应受持的十一衣是指三衣、雨浴衣、坐具、敷具、覆疮衣、擦面巾、资具布、浴衣、覆肩衣。
不应分配是指这些衣从受持之时起,就不应分配。
边带珠和腰带扣连同线制的,共有十一种,这些都已在《小品》中说明。
地已在掘地学处中说明。
依止平息是从和尚处有五,从阿阇梨处有六;
如此为十一。
不应礼拜的人连同裸体外道,共有十一种,这些都已在《卧坐具犍度》中说明。
十一最上应结合前面所说的十四法中,以十一法的方式来了知。
十一恩惠是指连同摩诃波阇波提所乞求的恩惠,与前面所说的十种一起。
十一界过失是指“他们认定过小的界”等方式,将在《羯磨品》中出现。
辱骂者与诽谤者的十一种过患:即“比丘们,若有比丘是辱骂者、诽谤者、诋毁圣者的人,对于同梵行者而言,他必定会遭受十一种不幸中的某一种不幸,这是无有是处、绝无可能的。
是哪十一种呢?
未证得者不能证得,已证得者退失,于诸善法不得清净,或于诸善法生起增上慢,或不喜乐而修习梵行,或违犯某一种杂染的罪过,或舍弃学处退堕于卑俗的在家生活,或遭受重病疾苦,或陷入疯狂、精神错乱,迷乱而死,身坏命终后,堕入苦界、恶趣、险途、地狱。”
在此处,善法是指佛陀的教法。
已习行:即从最初就已修习。
已修习:即已成就、已增长的。
或者。
已反复修习的:即一再地修习的。
已善驾驭的:即已修习得如同被善加调御的车辆一般。
已奠定基础的:即如同成为稳固的立足处那样;
如此修习的。
已持续精勤的:即已持续不断地转起的;
意思是已恒常决意的。
已遍习的:即已从各方面累积的;
意思是已从一切方位累积的、已积聚的、已修习的、已增长的。
已善着手的:即已妥善地着手的;
意思是已导入自在状态的。
不做恶梦:即完全不梦见恶的,而只梦见成为增长之因的善的。
诸天守护:即守护的天神们现起如法的守护。
心迅速得定:即心迅速地入定。
若不证得更上:即从慈心禅那之后,不再证得更上的阿罗汉果,作为有学或凡夫而命终者,成为生于梵天界者。
其余的一切处都是显而易见的。
十一法释义终
增一注释已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