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tutthe 第四=在第四个僧伽胝衣行持学处中。saṃghāṭiādi vasena 僧伽胝衣等=以大衣等的方式。adhiṭṭhitānaṃ 已决意=已被决意受持的五件袈裟的。(vasena) 方式=以...的方式。saṅghāṭicāraṃ 僧伽胝衣的行持=袈裟的周转行持。
僧伽胝衣行持。这里“僧伽胝”的意思,不应只取大衣;根据“由于缝合在一起而得到僧伽胝衣名称的五件袈裟”的说法,应取因缝合而获得僧伽胝衣名称的“三衣、浴衣和胸覆布”这全部五件袈裟。“行持”是指更换穿着、晾晒这些袈裟。若超过五日不如此做,则犯波逸提罪。然而,据说此罪仅适用于已决意受持的袈裟,对于未决意受持的袈裟不犯此罪。因此,在此学处中,只应取已决意受持的五件袈裟。
在“僧伽胝衣行持”一词中,据说此规则仅适用于以僧伽胝衣等的方式已决意受持的袈裟,而不适用于其他袈裟。
(在“若超过”处连接。)
pañcame 第五=在第五个僧残罪学处中。"idaṃ pana kiriyā kiriya"nti “然而,这是作与所作”=“然而,这是作与所作”如此说。pāṭṭho 注释书文本=注释书文本是。atthi 存在=存在。
chaṭṭhe 第六=在第六条关于成批衣物的学处中。aññasmiṃ parikkhāre dukkaṭa
nti ettha 在其他资具上犯恶作=在此“在其他上恶作”的巴利文中。thālakādīnaṃ vā 或在钵等器物中=或在钵等器物中。sappitelādīnaṃ vā 或在酥油等中=或在酥油等中。aññatarasmiṃ 在任何一个=在任何一个之中。